全国模范法官周淑琴:为乡村群众点燃法治明灯
为乡村群众点燃法治明灯
记全国模范法官、江西贵溪市法院泗沥法庭庭长周淑琴
□ 本报记者 黄 辉
□ 本报见习记者 周孝清
□ 本报通讯员 胡佳佳
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,对法官职业的挚爱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深情,她在矛盾纠纷最前沿的人民法庭一待就是18年,用自己的坚守和担当,书写了一个又一个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。
她叫周淑琴,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泗沥法庭庭长。
多年来,周淑琴办案2000余件,无一发回重审、无一错案改判、无一上访缠诉。她先后被授予“全国巾帼建功标兵”“全国法院办案标兵”“全国优秀法官”“全国模范法官”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等荣誉称号。近日,她又被中共中央授予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
庭审办案
不放过1%的调解希望
2004年,周淑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贵溪法院,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。
周淑琴参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,原、被告只有十五六岁,订婚后半年就闹翻了。因为彩礼钱,双方家属在法庭上闹成一团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周淑琴来回奔波,说法、叙情、讲理,功夫不负有心人,案件最终出现转机,一份调解协议将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“合上案卷的那一刻,我感慨万千。”周淑琴向记者回忆称,从那刻起,她暗暗叮嘱自己:做一名有情怀的法官,心中不仅要有法律,更要有沉甸甸的两个字——人民。
出身农村的周淑琴深知,农村人怕打官司,一旦有了官司,如果介入不及时、化解不妥当,就可能让小纠纷引发大问题,甚至可能影响到几代人。
为有效化解这些“家长里短”“鸡毛蒜皮”的小矛盾、小纠纷,周淑琴总是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,与当事人拉家常,听听他们口里的喜怒哀乐,找出心结和诉求。
“她的洞察力很强,在与当事人拉家常时,总能敏锐地捕捉到一些细节,并从这些细节中找准问题症结,有针对性地突破。”贵溪市法院院长童力说。
周淑琴常说,法庭既是“恨”的放大镜,也是“爱”的万花筒,必须左右衡量,倾听每个声音,做到情理法交融,公平公正才温暖人心。
在日常工作中,周淑琴给自己“约法三条”:不出现违法违纪情况、不办理裁判不公的案件、不让群众受到冷落。为了维护公平正义,她不怕得罪人,她所办理的案子,老百姓都信服。
探索创新
给家事审判注入温情
“法官,请你一定救救我!”
2016年4月,一位毛姓女子慌慌张张地跑到泗沥法庭,向周淑琴哭诉其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,多次遭到丈夫张某的威胁和殴打。
作为女性,周淑琴深知家庭暴力伤害的后果,她立刻动身,前往派出所、医院核实情况。经调查属实后,周淑琴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于当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,江西省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为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家事审判工作思路,在法院的支持下,周淑琴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,并组建一支专业团队,实现审判队伍精英化;出台三项制度,实现办案方式规范化;推行“五心”工作法,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;夯实家事审判设施,实现审判氛围温馨化;摸索出圆桌法庭、巡回法庭、微信法庭三种庭审模式,实现家事审判人性化。
去年4月22日,“周淑琴工作室”接待了一名女性求助者。求助女子称,其丈夫殴打她致右脸部骨折,已报警并做了伤情鉴定,希望法官督促其丈夫停止家庭暴力。
周淑琴耐心听完女子的陈述后,及时会同妇联干部向当地派出所核实情况,并结合求助者的诉求,制作了全国首份家庭和睦劝诫书,劝诫施暴方珍惜家庭、停止家暴,并载明不听劝诫的法律后果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
为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,“周淑琴工作室”于今年4月27日又发出了首份《离婚证明书》,既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,又方便当事人携带和保存。
“这一系列创新,目的就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更高效、优质、便捷的司法服务。”周淑琴说,我所做的这一切,就是要让群众知道,法官并不是冰冷地执行法律,而是要让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,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。
以案释法
燃起百姓心中法治明灯
9月23日下午,贵溪市委党校三楼,一场由周淑琴主讲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治课堂正在进行。只见台下座无虚席,一百余名群众全神贯注,听得津津有味。
周淑琴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、共同债务认定、婚内财产分割等角度,通过新旧条文对比的方式,结合审判实务以案释法进行讲解。每当讲到精彩之处,全场都会响起阵阵掌声。
这是周淑琴开展普法宣传的众多活动之一。去年5月以来,她先后组织开展了“青春法苑”入校园、送法进企业、“移风易俗、拒绝天价彩礼”等20余场法律宣讲活动。
结合办案,周淑琴经常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搬到当事人的家里。国徽扛到哪儿,巡回法庭就设在哪儿,让山村法庭审理的每一起案件,成为一堂堂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。通过以案释法普法,醇化民风乡风社风,不断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水平。
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,在群众眼里,“知心大姐”已成了周淑琴的专用词,“贴心闺女”也成了她的代名词。而正是在周淑琴贴心、知心、暖心的司法普法过程中,法治明灯也悄悄在每一位老百姓心中燃起。
“有法律问题找‘知心大姐’‘贴心闺女’”,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。
18年来,从青春年少到双鬓染霜,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,成长为人民法庭庭长,周淑琴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初心从未改变。“法庭是我追逐梦想的舞台,只有心里装着人民,一切为了人民,胸前的法徽才会更闪亮,才会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。”周淑琴说。 【编辑:岳川】